是到了实在不能送的地方了。
他们把车停在美方的DUTYFREE店子外面,冯超陪CAROL进去为JASON买了一条555的香烟,因为她听JASON讲过,说每个人可以带一条烟一瓶酒过境,不光是DUTYFREE,而且价格比外面便宜,他每次从那里过,都会买一条555的烟。她想,以后就把烟放在他鼻子下,让他过过烟瘾,但她要限制他一天只能闻一支烟。
然后他们回到车里,CAROL说,时间不早了,我该过境了,你也早点去机场吧。
“好,”冯超说着,但没有动身,告诉她说,“我也申请了多大的电脑博士学位,不过多大还不太好进呢,好在我有BACKUP措施,申请了多伦多以及附近的四所大学,所以我下学期一定能到加拿大来念书。”
她摇摇头,劝他:“你别转去加拿大了吧,我——,我会一辈子这样守着他的,真的,你——”
冯超叹口气,轻声说:“我知道。YOUFOLLOWYOURHEART。IFOLLOWMINE。”
她望着他,心里是无言的惆怅和痛苦,她想,也许她现在的眼神就像JASON每次听她表白爱情时的眼神一样,是担心,是痛苦,是悲怆,因为她知道自己不能回报这份爱,又没有办法说服他放弃这份爱,眼看他象扑火的飞蛾,却没法阻止他。
她自己是飞蛾又是火,两种滋味都品尝过了。她想,飞蛾扑火,在外人眼里是愚蠢可笑的,但对飞蛾来说,也许是它最本能的追求。向往明亮的火焰是它与生俱来的憧憬,它有火不扑,会成为它终生的遗憾。
对火来说,它的发热发亮也是它与生俱来的特性,它并没有想到用自己的热和光去诱惑飞蛾。但火不发光发热,就不成其为火了。只是命运的巧合,让火与蛾在某时某地碰上了,其结果就只能是飞蛾扑火。
飞蛾扑火,究竟是蛾更痛苦,还是火更痛苦?蛾扑向它向往的光明,顷刻间被化作灰烬,应该是没有什么痛苦的,有的只是对光明的憧憬追求和与火合二为一的瞬间辉煌。但对火来说,如果它的良心还没有被虚荣心完全掩盖,可能会比蛾更痛苦,无意当中致蛾于死地的内疚与忏悔将长久地折磨它。
不论做火还是做蛾,都是自己没法改变的。她不再试图劝说冯超放弃转学加拿大的决定,也许她的劝说会更深地伤害他。
她跟冯超说了再见,冯超钻出车去,要看她过了桥再去叫出租车。她发动了车,开上LEWISTON界桥。入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