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术优劣先不说,至少他们的坐骑不过关,他们骑的都是些训练战马时淘汰下来的走马,这种马平时代步还可以,却上不了战场,最典型特征是胆小敏感,一旦受到杀气和血腥味刺激,便容易失控。
在战场上,一匹失控的坐骑,不仅不会起到辅助作用,反而是对主人的一种致命威胁。
费里曼也不可能雇佣的起真正的骑士。
每一名骑士都是王国的宝贵财富,在成为骑士的那一刻,他们便会得到王国的册封,用自己的庄园和爵位,只有在战争爆发之时,他们才会响应号召重新握起长枪、骑上战马为王国尽忠。
马修一声暴喝,不退反进,迎着弩箭,“踏踏”,瞬间前冲了五步。
臂盾一兜,便是一阵“咄咄”清脆金属撞击声。
每接一箭,马修便顺着冲劲后退一步,臂盾同时划着优美的弧线出现在另一个位置,迎来另一声撞击。
五声撞击!
退了五步!
一步不多,一步不少,马修恰巧回到了冲锋前的位置。
一切发生的实在太快,很多人甚至没有看清马修的动作,所以,马修就像完全没有动过一样,但小巧的臂盾上,却多了五支闪烁着幽暗光泽的短小钨钢弩箭。
“高手!”光头男子双目中闪过一丝惊异,他虽然没能将自己的锤炼到巅峰,修炼出气,成为一名品阶战士,但多年以来,走南闯北,也称得上见识多广,一眼便看出了马修刚刚一进一退之间的精妙。
进,乃是营造更广阔的腾挪空间。
退,是为了卸力和制造防御时间。
一退一进,仅用了无关重要的十步,便轻轻松松的挡掉了他的绝杀攻击,这份冷静、这份意识、这份从容、这份本能,只有在战场上用血与火浇注淬炼出来的厮杀汉子才能做的如此轻描淡写。
光头男子也是从血与火中滚磨跌打出来的,非常清楚,真正可怕的敌人,并不是那些只知道使用炫丽多彩战技的新兵蛋子,而是那些将节约体力和杀人锤炼成一种本能的家伙,哪怕这名战士仅仅是一名名不见传的低等战士。
因为杀人,从来不是一件复杂的事情。
“看来先前费里曼并没有吹嘘!这确实是一名十字军精锐战士,而不是一名披着钢铁罐头的绣花枕头!”光头男子兴奋的大笑,左眼角到右腮下的那道丑陋刀疤,因为充血变成了紫红色,随着张狂笑声而不停抖动,宛如一只活过来的大蜈蚣,狰狞而恐怖,看向马修的目光,也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