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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木向公司提出辞呈时,凛子身边也发生很大的变化。凛子先是质问她先生是否写信到久木的公司,但没有结果。当然凛子在电话里逼问得很紧,她先生只是一味坚持说“不知道”。
“明摆着是他做的,却一直装蒜!”
凛子气在心头,但也拿不出是他写的证据。从动机、从内容都看得出来确实是他,但字是电脑打的,无从辨认字迹。当然也可以从信纸和信封追踪,或许能弄清楚,但又不是刑事案件,这样做就太小题大作。
久木之所以不想再追究下去,是因为纵使凛子先生是犯人,也无法改变他决定辞职的事实。
“算啦!”
现在轮到久木劝慰凛子,但凛子怒气难消。
“真没想到他是这么卑鄙的人。”
凛子愈是诋毁她先生,久木愈加清醒,似乎了解她先生的感受。虽然写黑函确实卑鄙,但老婆被人抢走,搞到在外面同居不回家。憎恨对方、想毁掉他的工作也不无道理。
“这次我是下定决心了!”凛子果然地说,“我要和他离婚!”
“他不是不答应离婚吗?”
“他不答应也无所谓,反正我要把离婚申请书寄给他。”
“光是这样……”
“区公所不承认就不承认,反正我就是要明白地表明我和他分手。”
凛子处理事情总是理由明快迅速果断。
既然凛子决定要寄离婚申请书,那么久木自然也必须做个了断。
在此之前是太太提出要离婚,但他没回应,这事就一直悬着,但现在是该干脆做个了结的时候了。
“那我也离婚。”
久木说完,凛子惊愕地回头望着他。
“你不需要……”
“不,是该做个了断了。”
“你真的也要?”刚才还表示他不必离婚,可现在凛子却自然绽开了笑容:“那,我们两个都可以恢复单身。”
“是啊,就无所谓变心外遇什么的了。”
“我明天就去区公所拿离婚申请书,只要签字盖章就行了。”
久木见到过的离婚申请书上另外还有两个证人签名的地方,不过,这由对方找人签就是了。
“只要寄去申请书,就可以传达我想离婚的意愿了。”
凛子一旦决定便立刻行动。
第二天她就到区公所,拿回两份离婚申请书。
他们各自在上面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