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佩雅居然面泛红晕,羞涩地瞟了我一眼:“你确实挺厉害的,但是谁怕谁呀?”
我掐了掐她的脸蛋儿:“和你刚刚附庸风雅地对酒评头论足相比,我更喜欢你现在的这种真实。”
我举起酒杯,把一大半杯酒对着她的嘴喂了下去,她一脸愕然看着我时,我起身坐在她的腿上,搂着她的脖子亲了起来。
她把没有喝下去的酒,有喂到我的嘴里。
紧接着,我的双手又在她身上一通乱摸,她很快就发出了兴奋的低吟声。
这一刻,相信和她的酒文化相比,恐怕他更喜欢我这种农村大叔般的粗暴。
不难想象,在沈佩雅的生活中,不管是身处高位的丈夫,还是那些她所熟悉的官员,平时都是以她为中心,对她唯唯诺诺,日长月久,恐怕也形成了一种属于她个人的独特文化。
然而她所喜欢的品位和高雅,在我简单粗俗的举动中,显得那么不堪一击。
如果她说的是对的,男人是简单痛快的白酒,女人是内敛文雅的红酒,现在我们在一起,无疑成了一杯鸡尾酒,可以说是阴阳调和,五味杂陈,一喝就醉。
沈佩雅今天叫我来,就是为了寻找一种刺急与满足,好在她离开之后,留下一份浪漫而愉悦的念想。
我却是另有任务,毕竟受孙晓丽之托,不说立马让沈佩雅给我们找个项目,但至少要提醒她一下,一旦有了好机会,千万别忘记了我。
“小雅,”就在沈佩雅逐渐进入状态的时候,我忽然松开她问道:“对了,昨天你老公说,你孩子准备回来创业?”
“是呀,怎么了?”
“我忽然有种想法,我能不能跟你儿子一块办个公司呀?”
沈佩雅一怔,没有立即表态,只是瞪大眼睛看着我,表情很奇怪。
我忽然意识到,她是被我吓着了,甚至会觉得我城府很深。
因为上次她给我一张现金卡,我甚至连里面多少钱都没问,貌似是金钱如粪土的样子,现在突然想到要跟他儿子一块儿办公司。
在她看来,我就是一个来自偏远山村的贫困学生,就算她心知肚明在她之前,恐怕还有其他的老女人,比如说陈灵均。
沈佩雅心里很清楚,就算会有女人给我点零花钱,以我刚刚到这座城市不久,即便是在省吃俭用,又能有多少钱呢?
现在突然提出来跟她儿子一块儿办公司,恐怕以为我是要盯上了她的全部财产。
我赶紧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