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在这里再好好想想,如果有什么新的发现的话,在找我。”
说完,他起身走了出去。
还让我想想,想什么呀?
我哭笑不得地看着做笔录的警察,胆怯地问道:“警官同志,该说的我都说了呀,他不会让我在这里想一个晚上吧?”
警察笑了笑:“这个我也不清楚,他是我们的副大队长。不过你要是没有参与凶杀案,只要把自己知道的都说出来,就不会有什么事的。”
我情不自禁的站起来:“我真的没有参与杀人,我连死的是谁都不知道呀!”
“别激动,先坐下,好好想想,想到了什么有遗漏的地方就说出来。”
我这哪里是激动,简直就是感到恐怖好不好?
李明亮杀没杀人,问我干什么,直接问他不就得了?
后来我才知道,警察赶到的时候,李明亮完全吓傻了,一个人坐在死者的主卧的地板上,目光呆滞。
警察询问他的时候,他只是反复说一句话:“人不是我杀的,我没杀过人。”
即便后来警察把他带到看守所隔离起来,他依然是不停地重复这句话。
实在是没办法,拿出他的手机查看,正好下午我给他打了个电话,晚上他又给我打了个电话,而在此之间,死者刚好被杀。
而最后,李明亮自己没报警,却又是我的这个手机号码报的警,从移动公司查到我的身份是男的,可110接线员又说,报警的是个女人,所以警方才在第一时间赶到学校,不仅把我跟温虹同时带过来,而且分开讯问,防止我们串供。
话说回来,事后我还真的不能怪他们小题大做。
被害者死之前,我给李明亮打了电话,被害者死了之后,李明亮又给我打了电话。
但愿死者不是我认识的,而且最好与我无冤无仇,否则,警方还可以凭这两个电话,认定我是指使黎明亮杀人的元凶呢!
朱挺俊出去只有一会儿时间,他是要跟在隔壁询问温虹的钱瑛碰个头,看看我们说的情况是否一致。
由于在李明亮的情况上,我跟温虹并没有什么重合的地方,只是在最后接到李明亮电话的时候,两个人才在一起,而且时间那么短,又没有什么必要隐瞒,所以基本上对得上口。
他出去大概只有十来分钟,我却像是等了一年。
好不容易盼到他进来的时候,我要紧张万分,生怕他发现了什么对我不利的证据。
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