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可能就是来自一本两人都喜欢的书,一颗大家都爱吃的糖。
在文澜阁看书时,孙清扬在抄本上时时会看到一些评注,而《南方草木状》上,几乎每一条都有,像“甘蕉”后注着“味美如浮光,常掠魂梦间”。“蕙草”后写着“去年入秋后,皮肤时有不适,用之,确有实效”。
如果不是喜欢,怎么会把自己的感受一一写在上面?细微到时间!
何况,太子殿下人如其字,温厚敦实,望之可亲。
所以,除了最初被他流露出的威仪震吓到以外,孙清扬完全当朱高炽是家里的胖叔叔。
“嗯——”朱高炽满足地闭上眼睛,像个孩子似的贪恋舌间的美味。
“人生苦短,先尝甜头。所以我每回不开心,哪怕有天大的事情,吃颗糖就会觉得应该像朱瑾花,即使朝开暮落,也要有插枝即活的达观。”
听见孙清扬像小大人似的劝慰,朱高炽笑了起来:“那你说说,是剑厉害,还是刀厉害?”
孙清扬想了想,声音清亮亮地开了口:“那要看是持剑的人还是持刀的人厉害。”
“要是持剑的不会武功,而持刀的武艺高强呢?”
“那肯定是剑厉害了呀。”
朱高炽诧异道:“嗯,为什么?持刀的人会武功,怎么还会是剑厉害呢?”
“如果持刀的人会武功,剑拿在不会武功的人手里,却还能显露光芒,令刀有比拼之心,这说明剑本身的光华、锋利是胜过刀的,当然是剑厉害。”
这回答,有些意思!朱高炽继续问孙清扬:“那你说是持剑的人厉害,还是持刀的人厉害呢?”
“还是殿下说的这两个人吗?一个会武功,一个不会武功?”
“嗯,就说说他们两个吧。”
“我觉得是持剑的人厉害。”
虽然心里有准备,孙清扬会给自己一个与众不同的答案,但听到她这么简单明了地说出来,朱高炽还是吃了一惊:“为什么?拿刀的会武功,一根小指头就能杀了拿剑的那个,怎么会是拿剑的厉害?”
“殿下您想啊,要是咱两个打架,有人问谁厉害,肯定别人都得说您吧。但如果您自个儿把我当成了对手,为了打倒我甚至要舞枪弄棒,那肯定就是我厉害啊,要不然,怎么会令您如临大敌?”
孙清扬将自己平时和小伙伴玩的体会按到武功上来说,“会武功的那个,随便一指头就能杀了不会武功的那个,就是不会武功的人拿十把剑,他也不应该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