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任务,官员们必须集最粗鄙与最崇高于一身;他们所面临的困难有多么大,令人简直想一想都要头昏,而官员们居然化腐朽为神奇地完成了这种转化!只有一次有点例外,那就是毕格尔与K的会面,那次会见因为是发生在半睡半醒、似梦非梦中,大大地滤去了世俗的粗鄙,其表现形式也就大为不同了。
首先看弗丽达与克拉姆老爷的关系。据说这位老爷是一位五十多岁的,脾气乖张、性格粗野的人。他来村里之后大部分时间是在贵宾酒店的客房里睡觉;女招待弗丽达虽是他的情妇,但他从未正眼看过她一次,因为这是不能忍受的。(以城堡老爷的洁癖,怎能容忍肮脏的村姑的气味?)那么是不是弗丽达在一厢情愿呢?却又不是。当弗丽达背叛他,与K滚在地上的关键时刻,克拉姆就在房里用低沉严厉的声音叫起了弗丽达的名字,清楚地表明了对她的控制,表明了弗丽达从精神到肉体都属于他。而他虽然叫了弗丽达的名字,对顶着这个名字的活生生的人又是毫不关心,坚决拒绝去了解的。只有熟悉克拉姆思维方式的弗丽达,才懂得如何正确对待这位老爷;那种思维方式对于K这样的人来说是无法理喻的。那么弗丽达与克拉姆之间究竟有没有肉体关系呢?文中没有交待,根据种种的谈论,我们的印象是那种关系处在有与无之间。这正是他们之间关系的妙处,即:无论怎样追求,也敌不过那种由城堡吹来的虚无的风;什么样的关系在这股强风中都要自行溃散,最后只留下透明的理念。事情的发生过程当然不是透明的理念,而据说是骇人听闻、不堪回首的粗野下流。克拉姆老爷一定是被这种两极的转换弄得疲惫不堪,才成天昏昏欲睡的吧。
再看看巴纳巴斯与克拉姆的关系。巴纳巴斯为克拉姆老爷送了信,这是件千真万确的事。由于有了这件事,巴纳巴斯就产生了决心,一定要弄清同他谈话的人是不是克拉姆。作为一名城堡的信使,这当然是痴心妄想。像克拉姆这样的官员,怎么能让一名卑贱的信使认出自己呢?而且他也不能忍受直接与信使打交道的厌恶感啊。只有不让他认出自己,那厌恶感才会减轻。在克拉姆与巴纳巴斯的关系中,不让巴纳巴斯认出自己是克拉姆的原则。这种原则又不是那种死板的原则,让人觉得漆黑一团的原则;而是相反,它要激起巴纳巴斯幻想的欲望,这也是城堡老爷下基层与百姓联系的任务。所以克拉姆的每次出现对巴纳巴斯来说都是可疑的,他似乎处于在与不在、是与不是之间;又由于这种可疑性,才激起了巴纳巴斯无限的遐想,才使巴纳巴斯将认清克拉姆当作性命攸关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