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小树夫妻两个送出门,让人将黎青执写的丁喜的自传给丁喜送去之后,朱前就揣着自己的自传出门了。
这自传他早已看过不止一次,但黎青执这次不是修改过么?他打算找时间再看一遍。
说不定还能让苟县令看看……
朱前出门后,就去找了苟县令,他们最近一直在忙建码头的事情。
建码头是黎青执提出来的,但最后忙碌的是他们!
跟苟县令商量了一段时间,休息的时候,朱前拿出自己的自传来看。
之前黎青
执写书,是随意写在白纸上的,但这次他端端正正,誊抄在了一本书上。
见过黎青执当初的狗爬字的朱前,看到这本书上的字,对黎青执愈发敬佩。
这才多长时间,黎青执的字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若是从小就有人悉心教导,黎青执现在怕是已经名扬天下。
朱前没怎么读过书,对他来说写得端正的字就是好字,那些草书什么的,他欣赏不来。
而端正的字里,到底怎么样的才是最好的,这点他也不清楚。
他单纯就是觉得黎青执现在的字看着舒服。
但苟县令从旁边路过,瞧见朱前手上的书,却立刻道:“这字不错,是谁写的?”
朱前愣了愣:“大人,这是黎青执写的。”
“黎青执的字是这样的?给我看看。”苟县令道。
苟县令作为一个从小读书,现在已经年近四十,考上了进士的读书人,字写得非常好。
而眼前这字,跟他不相上下!
他看过黎青执的左手字,虽然龙飞凤舞很有气势,但其实不算好,更不适合拿去参加科举,但现在这字……
考官们一定会喜欢。
朱前把书给苟县令,苟县令就翻看起来,这一看……这本书里竟然没有一个错处,不仅如此,里面还加了一些让他读起来更方便的句读。
但最让苟县令吃惊的不是这些,而是……这书里的字,从前往后是越来越好的。
这书最后面的字,即便是他也写不出来!
黎青执的字,竟然这般好?
不过是一本书,怎么从前往后,一个人的字变了那么多?
苟县令正有些不解,就想起来一件事——黎青执的胳膊断过!
“这是他右手的伤好了之后写的?”苟县令问。朱前道:“应该就是如此。”
“幸好他的胳膊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