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追夫,历经种种磨难,有情人终成眷属。
王怜花就是助攻,最爱惹是生非,胡作非为,可惜遇到克星沈浪,搅得江湖血雨腥风的大魔头这条路生生夭折。
最终为沈浪的人格魅力折服,跟随沈浪夫妇出海寻仙。
难道情报有误?
不管有没有错误,林诗音被风华绝代的美少年吸粉了。
这样的美少年也不知最后便宜了谁。
可恨自己晚出生二十年,不能一睹王公子的仙姿玉容……只能隔着时光看插图。
当然,林诗音没看太久,她是个名门闺秀,盯着一个外男的画像看太久不大好,就是相亲的对象都不敢这样明目张胆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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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哒哒疾驰。
精美豪华马车中,绯衣男子神色慵懒地卧躺在舒适的软塌上,纤长的手抵住额头,天鹅颈般优雅的脖子微微扬起,修剪整齐圆润的指甲轻轻敲击在一卷锦帛上。
“你决定了?”
说话的黑衣男人倚在车厢角落,面上罩着半截诡异的银色面具,泛着冰冷的光芒,强烈的存在感不容人忽视。
“不然我何必千里迢迢找他。”绯衣男子漫不经心道。
黑衣男人道:“收徒这种事情,你也好意思托付给旁人。”
良心不会痛吗?
绯衣男子眼眸一眯,笑容肆意飞扬,煞是迷人,若有女人在此,必定被迷得面红心跳。然而,黑衣人熟视无睹,辜负了这番美景。
“我这还不是为了你,担心你吃味。”他斜睨黑衣男人一眼,道:“你也不想让一个小鬼介入我们,不是吗?”
男人丰神俊朗,貌比潘安,爱慕他的男男女女前仆后继,挡都挡不住,即便戴上面具,效果也微乎其微。万一他们前脚收养徒弟,后脚徒弟爱上“师爹”,他这个师父岂不气得吐血生亡。
再者,男人不解风情就够他头疼了,电灯泡有多远走多远。
黑衣男人:“……”
分明是你自己不想,关他何事?休想甩锅。
吃味……
总是吃味的那个人是谁,你心里没点数?
似乎猜出他心中所想,绯衣男子啧了声,道:“本公子又不是沈浪那个老妈子,非得手把手带小鬼,将他培育成才。”
倏地,想到沈浪家的小鬼,轻哼一笑,道:“就是手把手教,教出来的也未必是自己期待的。我就等着看沈浪的笑话。”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