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剩下的这些学生怎么办?
童谣妈拉了童谣爸,“这事不能跟学校硬来,真把学校得罪了,人家口风一转,过错全推咱能身上了。”
也对!
童谣妈也是能人,拿上去找律师,她也要告,告蒋林侵害童谣的名誉。
按照童谣妈的话,“女孩子被碰到敏|感部位,本能的反应这不能算是错的。但已经错身而过了,我闺女只是把她的感受告诉蒋林,并没有让蒋林去殴打人家。更没有让蒋林造谣生事。甚至在打起来之后,我女儿还过去拉架了。是这个蒋林不肯罢休,我女儿甚至被连累的从楼梯上滚了下来。”
你们来说说,我女儿有什么罪?
“本来一个小摩擦,因为蒋林,她成了同学老师嘴里的祸水了。她无辜不无辜?!所以,我一定要维护我女儿的名誉。这个蒋林必须告!”
她告就告吧,她还把要告蒋林,为什么告蒋林的事专门找学校说了。就找女儿的辅导员,那意思是告知一声,可暗含的意思嘛,第一,为了女儿的名声的。第二,此次的案子,后续的一切发展,都跟我女儿无关。第三,你们要是再拿那些话说我女儿,或者还想把什么过错推到我女儿身上,那大概齐,咱们这官司还有的打!
蒋林都傻了,顿时就不知所措了。要是女朋友不告诉他人家摸她,他能打人吗?要不是她摔下楼梯,他急了,能叫那么多人来帮忙,以至于闹成这样吗?
怎么到头来,错的只有我呢?!
作者有话要说:稍后见!ps:牵扯到很多法律问题,只能含混处理。一些法律专属的概念和名词,我就不一一写了。这一章些的很难,因为一旦牵扯到专业的东西,引用的话句句都得注释,读起来很有障碍。可要是换个说辞的话,法律这种东西差一个字,甚至于标点符号不同,解释都是不同的。因此,只能含混处理。另外:小说而已,不具备借鉴意义。若又需求,请咨询专业律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