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
如果不是这十年里,她过的日子猪狗不如,也不会被『逼』到这个份上。
米娟本身是『性』格没有那么要强,一开始也只是一个极普通的农村『妇』女。家庭的原因,认为结婚了,丈夫就是她的天,没有想过自己可以离婚好好干一场。
慢慢的『逼』迫下来,最后才会演变成这样。
法庭上,童兴以为能够见到米娟,所以叫来了米娟的娘家人,堵在法庭门前,希望能够堵住米娟。
但是很可惜,米娟并没有出现。
米娟早就已经猜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她的娘家肯定会出现,阻止她离婚,所以她连出现都没有出现。
也没有必要出现了。
有律师为她打理一切,她还有什么好不放心的?
反正她在于不在,那都是一个样。
这场官司,而无疑问,是米娟赢的。
也没有出现和解这样一种情况,因为无解可和。
米娟那是打定了主意,不管用多大的代价,都一定要离婚。
他们也没有关系到财产问题,也没有关系到孩子问题,打官司其实是极容易的。
如果有财产权或是孩子抚养权,那或许还困难一些,但他们什么也没有。
童家本来就穷得很,当初没分家的时候,他们夫妻手头连一分钱都藏不了,藏了也会被童老太搜出来。
离婚官司异常的通顺,真的没有费上多大的劲,法官就已经判了他们婚姻无效。
在判定下来的那刹那,童兴几乎像一头困死的野兽,双目通红,如果米娟此刻在这里,肯定会被童兴那模样吓着。
童兴到处在找着米娟的身影,但是很可惜,找不到。
招待所里也没有,他以为米娟会住到招待所里,但是很可惜,没有。
在婚后当天,米娟就坐上了回北京的车。
离开上阳县,这个她生活了三十年的地方。
她知道,自己这一离婚,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回来了。
这个伤心的地方,也没有什么能够让她回忆的。
不管是娘家,还是曾经的童家,都让她只有痛苦的回忆。
既然只有痛苦,那何必回来呢?
一个人在外面漂泊,或许会遇到很多问题,但也总比在上阳县,被娘家『逼』迫被童家『逼』迫来得好。
那样才会让她发疯,没有自由和尊严可言的日子,才是最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