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怜花无力捂脸,悔不当初。
想来想去,深觉不是他的错,都怪“爱莲说”这个妖孽。
对方非常有搞传销给人洗脑的潜质,据听闻对方是男人时,就喜欢翘兰花指绣花,遇上离奇事件性转成女人,那就更加明目张胆的绣花。
面对他的讥笑,对方义正言辞的反驳,不想给喜欢的人做衣服,证明你不够爱他。
一通胡扯八道下,王怜花可不就信了他的邪。
可惜等他做好衣服,才神魂归位,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蠢事。
最后,这身衣服自然被压在箱底,若非想参赛拿奖,他怎么也不会让它重见天日。
原本,他竭力忽视这身衣服的“绣娘”是谁,哪知道金无望这般聪明,给他猜出来了。
太丢人了!
好在王怜花脸皮够厚,不然非得钻进老鼠洞不可。
不过,面红耳赤的王公子此刻还是有些恼羞成怒的。
盯着金无望的眼神阴狠凶残,仿佛他敢打破砂锅问到底,他就……就……给他好看!
看着奶凶奶凶的王怜花,金无望抿唇一笑,摸了摸他可爱的小脑袋瓜子。
王怜花眼底掠过惊艳之色,眼神顿时湿润柔软,晕晕乎乎,被迷得晕头转向。
唉,当真色迷心窍。
所以,对金无望而言,王怜花还是很好哄得。
随便一个微笑,一个眼神,就被撩得五迷三道。
王怜花为金无望准备了新衣服,金无望便以自己的审美眼光挑了几身凸显王怜花气质的衣裳。
王怜花最爱穿绯色衣服,其次是紫色、白色。
大冬天的,为了拍摄效果,王怜花穿的比较轻薄,务求轻盈翩跹。
虽说练武之人比较抗冷,但是也就是比普通人好一些罢了。
金无望看着冷的牙齿直打哆嗦的少年,摇了摇头,道:“还是穿上狐裘吧。”顿了顿,又道:“绯色配白色,也很好看。”
王怜花似乎就在等这句话,闻言立马套上狐裘。
暖和,太缓和了。
王怜花苍白如纸的小脸慢慢恢复了血色。
看着穿着薄薄两层于寒风中面不改色的男人,好奇道:“你不冷吗?要不要我给你捂捂?”
话犹未了,环住男人的窄腰,可劲儿的揩油。
金无望:“……”
王怜花握住了男人修长有力的手指,本以为对方的手如他那般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