霄!
这一刻他对于前程道路,不再有半分迷茫。
……
不知道已经过去了多久。
王城的头发已经长得很长,胡须同样如此,整个人看上去十分邋遢。
十几万公里走下来,他的精神早已被磨砺的无比坚韧,孤独已经不能再撼动他的心神。
在这片一望无垠看不到任何尽头的沙漠,他一步步向前,坚定不移的前进着。
一天、两天、三天……
一千公里、两千公里、三千公里……
时间、距离,在这种环境下已经变得没有意义,王城的心绪在永远一种颜色的环境打磨下,变得古井无波。
凶兽,杀不了他,风暴,挡不住他。
一步一步,他不断拉近着和三千水泽的距离。
近了、近了、更近了……
终于,沙漠稍微变少了一些,时不时会出现一片片荒凉戈壁。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不知道究竟走出了多远,戈壁替代了沙漠,成为了四周环境的主旋律。
不知道是某一年,某一月,某一天,当他来到一座小山丘下的山洞打算休息一番时,一副尸骨出现在了王城的视野当中。
看到这一副尸骨,王城微微一怔,那有些麻木的心灵好一会儿没有反应过来。
片刻,他发疯一般猛然狂奔,刹那间出现在这幅尸骨前……
人类!人类!人类!
他居然看到了一个人类!
哪怕是一副尸骨,但,这是一个人类啊!
“人类……”
王城口中吐出这两个字。
声音显得沙哑、干涩……
可在他心中,一种无法言语的感动涌上心头。
那种感觉……
宛如重生!
再世为人……
好一会儿,王城整理起了这具尸骨留下的遗物,一把断剑,一个残破的行囊,三颗闪烁着深红光芒的红色宝石,以及……一本笔记……
王城将笔记拿起来迅速翻阅着,一个字一个字的去看,用手去触摸,去感受属于人类文明的痕迹。
好一会儿,他才怔了怔神,目光重新落到这副尸骨身上:“三千水泽……你是从三千水泽来的……”
不知不觉,他已经来到了靠近三千水泽的地带,距离三千水泽,可能已经不足五万公里了。
眼前这具尸骨的主人和他同姓,叫王炼,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