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牦牛被孩子们赶回帐篷来。我这才傻了眼:刚才那个草原上的小歌手,他竟然是翁姆家的大娃!
翁姆家大娃也一脸惊讶,兴奋得差点掉落手里抱的骷髅吉他。孩子立马围上我,鼓起嗓门又要唱歌。但是翁姆女人在帐篷外朝他大叫,“阿大!阿大!把奶桶拎过来!”
“哦呀阿姐,让我来吧!”我紧忙抽身把奶桶拎到翁姆跟前,“翁姆阿姐……”我说,却也不好直接开口。
女人朝我扭过头,不动声色,盯住我。
“……呃,阿姐……刚才我在草窝子里听到阿大唱歌了。”
“哦呀。”女人不经意答道。
“阿大的嗓音实在太好了!”
“哦呀。”女人双手抓住牦牛奶子。
“呃……阿姐,我们能不能送别的娃娃进寺院呢?让阿大留下来。这娃是可以送出草原学习音乐的!”
翁姆牛奶挤的“唰唰”作响,头也不回。“那怎么成!我已经在菩萨面前许过愿的,要送阿大进寺庙里去!”
“可是阿大嗓音那么好,你不想让他成为草原上骄傲的歌手吗?”
“不行!”翁姆表情坚决,“别的娃都可以谈,阿大多多地不行,我既然在菩萨面前表过态,就不能违背!”
阿妈的话被草原夜幕下的冷风送进大娃子耳朵。这娃子低下头去,用脚尖狠狠挤压草地,神色黯淡,不再唱歌了。
没有办法,一再做不通翁姆工作,第二天我们只能带她家二娃子走。临行前翁姆女人悄声招呼月光,说二娃子到学校后可以叫小尺呷。估计这娃即是草原下方农区里一个叫大尺呷的男人的骨肉。月光朝女人会意一笑,说,“哦呀!”
阿大不在帐篷里。一大早这娃子即奉阿妈之命,赶牦牛上山去了。分别的时候,翁姆千恩万谢,一口一个“卡着”(当地方言,意为:感谢)地说得不停。我却转眼朝草原四周寻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