愣,浑浊的目光露出刻骨的怨恨来,挣扎着要颤抖双手,要扑过去和他同归于尽。被青锋一踹,人又倒回地上,大口大口喘气,很想再扑上去一回,却早就使不上力。
直到卫明烨带着人离开,他都只能如一条被抽了筋的毒蛇般,软软瘫在地上,不能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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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碌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眨眼间,时令就进入了十一月。
距离大婚只剩不到一个月,要忙活的事情却还有一大箩筐。
丹阳郡主恨不能把自己掰成两个人来用,就连告假在家的慕鸿骞和慕知白,也被她毫不客气地抓了壮丁,日日早出晚归,比练兵还劳累。
相较之下,慕云月这个“当事人”反倒清闲下来,每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窝在照水院绣嫁妆。至多也就去后院,陪胭脂玩。
胭脂是她最近新养的猫,卫长庚怕她闺中寂寞,特特命人寻来给她解闷的。
小奶猫刚满四个月,最是娇小可爱。轻轻“喵”一声,能把人心都给喊化了。因着它通体雪白,只面颊两侧各长了一撮橘毛,故而得名“胭脂”。
“果然还是陛下了解姑娘,知道姑娘在屋里铁定待不住,还特意给姑娘送了猫。”苍葭一面晃动小鱼干,哄胭脂吃,一面朝旁边的几摞箱子努嘴,“这要不是世子拦着,只怕送过来的东西啊,比现在还要多!”
说起这个,大家都忍不住掩嘴笑开。
婚期越来越近,两人自是不好再相见。可卫长庚如何忍得住这相思之苦?
自己出不来,他就隔三岔五地给慕云月捎东西,有时是一封信,足有一指头厚;有时则是一匣南珠,个个龙晶粉白,堪称珍品。
每日积攒下来,也快占了小半间屋子。
慕云月得宠,汝阳侯府上下自是欢喜的,丹阳郡主更是笑得合不拢嘴,每天都把这皇帝女婿挂在嘴边。
慕知白却不乐意了,每每宫里来东西,他能挡则挡,挡不了就藏,横竖是不让进照水院的。
若是以往,卫长庚也就忍了,可这回相思之情太甚,他实在撑不住,索性就跟慕知白杠上了。
私下里送不了东西,他就干脆摆到明面上,堂而皇之地下旨去送。每天一次,积英巷前的狗都快认识刘善,见面还会冲他摇尾巴。
慕知白气得脸都绿了,没办法抗旨,就开始消极怠工,不再帮丹阳郡主操办婚事,结果毫不客气地挨了亲娘一番“爱的教育”,到现在走路还一瘸一拐,如何也直不起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