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妈!两块?说好了?”
刘晓倩惊讶的眼珠子都快掉了,不怪她惊讶,两块钱都能买十几斤米了。
“我说话你还不放心?”
“行,回去我就跟她说!”
刘晓倩一走,沈温欢就陷入沉思,要说她记得盛沈这个人,还是因为前世宋清风回城的名额本是盛沈的。
当时就一个回城指标,只有盛沈和宋清风两个符合回城的标准。
盛沈父亲病逝,母亲也命不久矣,家里还有一个小妹妹等着照顾,她叔叔那边使了力气,想让盛沈先回去。
但是中途因为盛沈出了点事儿,这名额就被空下,落到了宋清风头上。
要说什么事儿最容易毁了一个女孩子,当属名声。
这个年代,这种小村子最严重,男女稍微有一点儿亲密接触都要被判处流氓罪、搞破鞋。
更别提盛沈那时据说是跟刘家堡子的一个二溜子搞到一起,被人当众撞破,什么都毁了。
沈温欢后来怀疑这事儿和宋清风有关,可碍于没有证据,就只能把这个怀疑放在心里。
这么多年过去那事儿都忘了,那天做的梦又让她想起了不少关于前世的东西。
今天看到刘晓倩,一下子她就想起盛沈,她把盛沈放在眼皮子底下,她就不信还有人能作妖。
等方丽娟回来,她单独和方丽娟说了刘晓倩的事儿,方丽娟想了想也不麻烦,就同意了。
也就是问一嘴,再说刘晓倩还是大队长的女儿,刘军平时没少帮他们忙。
至于盛沈的事儿,方丽娟就更是赞同。
她把这事儿拿到饭桌上和大家伙宣布,“你们大嫂这事儿做的对!人这辈子可不能没文化。”
“你公爹在的时候就供着孩子们读书,要不是后来……小四儿他们现在都该上高中了,来年,来年你们都给我去念书,高中不行咱从初中开始念,妈还能干。”
“我能赚钱,我供弟弟妹妹们念书!”正安静吃饭的蒋远昭听到这儿高高举手。
“那是,我大儿子最厉害了,你弟弟妹妹们都指着你了,现在又有了媳妇儿,你责任可大了。”
说着说着方丽娟眼眶就红了。
在蒋远昭没失忆之前,这话他并不是说说,十六岁的时候他就死活不念书,偷偷摸摸报名参军,一走就是六年。
再回来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期间赚到的所有钱一分不少的全都邮寄到家里,让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