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完毕,他又想了想,补充了句:“她这是恶人先告状,无理取闹。”
警察做完周承佑部分的笔录后,他又转头问念笙:“念笙,你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念笙亮出手腕,被周承佑拽过的地方。莫名其妙的出痧,变得又红又紫,格外恐怖。
“警官,你看,这就是周承佑在我身上留下的伤疤。我要告他恶意伤人。”
周承佑吓得后退一步:“怎会这样?”
念笙在警官看不到的地方偷偷递给周承佑一个得意的笑容。
周承佑为自己辩解:“警官,实在是她情绪激烈,行凶意图明显,我不得不控制住她。我承认拉扯过程中我可能没有注意力道……”
念笙指了指头顶上的监控,又给周承佑扣一顶帽子:“警官,我没有伤害徐馨,是他不问青红皂白冲进来就打我,我才还手的。我是正当防卫。监控可以作证。”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好在警官可不糊涂:“我会调取监控的。”
然后警官将当事人统统带到监控室,监控画面重复播放事情发生的整个过程时:周承佑推门而入时,徐馨在念笙压根就没有碰到她的情况下,身体忽然往后弹去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