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用力的踹了正在打瞌睡的守门士兵一脚,兴奋的低声叫道:“赶紧起来,有肥羊上门了。”
“肥羊?在哪里?”一听有肥羊,所有的守门士兵顿时来了精神,呼啦一声,全部涌了上来。
“不是商队啊!”一名守门士兵遗憾的叹息,随即自嘲道,“也是,咱们现在守的可是西北门啊,几年前的那场战争将西北半岛祸害的不轻,庄园村落烧毁无数,十室九空,就连土地也亡灵化的厉害,到处都是游荡的僵尸骷髅杂兵,已经好几年没商队去那边了!”
“知道了还瞎猜,不过是一群落魄佣兵罢了,连一点战利品都没带回来,肥羊个屁啊!”另一名守门士兵也郁闷的咒骂了一声,若非刚刚发话的是自己的顶头上司,他早就一脚踹过去了。
“笨蛋,跟了老子这么多年了,一点眼力劲都不长,没看到他们骑的都是马吗?”守门官气的不轻,对着那两名守门士兵的屁股各踹了一脚。
“是马又怎么样?那些佣兵哪个不骑马?”被踹了一脚的守门士兵小声的嘀咕道。
“你呀,你呀,这点眼力劲都没有,活该被派到油水最少的西北门来!看清楚了,骨骼宽大,皮毛顺滑,体态轻盈,步履稳健,一看便知道是精挑细选的好马,你再看那眼神,那均匀稳健的步伐,那是久经训练的战马才有的。”守门官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一边炫耀一边教育的道。
守门士兵将那句“你还不是一样!”生生的咽会了肚子里,双目变的瓦亮瓦亮。
代步的驽马,与久经训练的战马,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前者在市场上的价格,不过是比骡子、驴子高那么四五成,价值十几个金闪闪就了不起了,也就是那些赶远路的行人才会购买,那些乡下人,反而对于更加吃苦耐劳的骡子和驴子更钟爱,对比较娇贵的驽马反而不怎么待见。
但若是这匹马是可以上战场上厮杀的战马,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没有上百枚金闪闪,你连他的皮毛都别想摸着,这还有价无市,在这个以骑士为荣的国度,拥有一匹属于自己的战马,是一件无比光彩的事情。
数十匹战马,神灵在上,随便拉出一匹来,都够他们吃半辈子的了。
守门官低声喝斥道:“等一下都给我精神点,看我的眼色行事,若是出了岔子,别怪老子翻脸不认人。”
“明白。”十几名守门士兵,难得整齐划一的回应,让守门官颇为满意。
人的双眼总是容易被贪婪所蒙蔽,这些人似乎忘记了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