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吧,让你看看我的字。”开心一下。
单颀桓在笔架上选了支他觉得好用的,这里收拾的确实整洁。
沈屿晗安静的站在一旁给他研墨,细细感受,仿佛置身于古色古香的古人书案前,沈屿晗像极了夫唱妇随的妻子,而他则是那个被全身心注视着的古代丈夫,这只是有一瞬间的感觉,奇妙的不可言喻。
沈屿晗看着单颀桓写完一行字,他老公确实一点也没谦虚,他的毛笔字真的很一般,大概是现代人并不常练字?
可是他在办公室看他写的硬笔字却挺好看的。
沈屿晗看着他的字轻笑出声,单颀桓就不继续写了,自我调侃道:“我就说我写的不好。”
“挺好的,够力量,再多练练就好了,比和我一起上课的同学好很多。”沈屿晗看到老公的毛笔字,突然就自信起来了,原来在他眼里,无比强大不可比拟的老公也有弱项,他耐着性子安慰道,“我小时候写的很差劲,写字特别累,还时常被家里人逼着练习,学了好久才有一点点自己的风格。”
他小时候不喜欢写字,因为写字的时候,手需要时常悬空,他觉着特别累,就不爱学,哥哥们总会想方设法让他好好练,要么拿糖哄诱他,要么就是拿漂亮的泥娃娃当奖励哄他写字,父亲和母亲看到他的字日益变好才不再逼他,他能有一手令京城哥儿都羡慕的字,还得感谢他的几位哥哥。
“那得多亏你家人当时逼你练,我虽不懂毛笔字,但你写的确实很好。”他顺势跟沈屿晗提了画展的事,“沈屿晗,明天有个国画展,你想不想去看看?”
看来他要到的画展票还是有用,明天就带他低调的看个展,他应该会喜欢。
“想。”想着能出去玩,沈屿晗就开心。
以前在齐国,他的活动范围其实很小,他和家人出门上个香都得带护卫,一个人是从来不出门的,世道乱,有拐卖哥儿的人贩子,家里人担心他,也看得紧,而他也不会到处乱跑。
曾经有一个深闺哥儿半夜出去会喜欢的人,原本跟下人说好一刻钟就回来,结果再也没有回来,这家人找了三天,最后在护城河里找到他的尸体,据说找到的时候身子是光着的,实在是太可怕了。
那之后,城里的大户人家对自己的哥儿看管极严,谁要动了出门的心思都是被罚跪祠堂。
沈屿晗从来知道自己的身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如今的现代社会可算是安全多,女孩子大晚上都敢走在大街上,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