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字最杀人。多少人在这方面着了相,龙云兰算是比较精明的女孩子,但是也逃不过情字枷锁。
“妹妹,看你一个人在这里那么无聊,不如我陪你喝一杯吧。”
一个纹身小混混走到了龙云兰身边,眼中闪动着淡淡的光芒。
夜场和酒吧这个样子的地方,最不缺的就是艳遇,最不缺的就是女人。在酒精这种催情良药的作用下,男女荷尔蒙都会瞬间飙升的。
在夜场之中,社会人很多。小混混左青龙右白虎,一看就是很牛叉的社会人。
正常情况下,小混混经常在这里把妹,有时运气好还能找两个学生妹。走狗屎运是件让人上瘾的事情,但凡牵扯其中得到了好处,就往往不可自拔。
“奉劝你死远点。”
龙云兰笑了笑,脸上满是淡淡的不屑神色。
喝酒忘忧是很奇怪的事情,如果没有点故事的话,很难有人会爱上酒这种比较难喝的东西。
但是,当你拥有了足够的经历,大概也就能够明白酒水中的道理了。它没有任何道理,只是让你忘记暂时的烦恼,就已经足够让很多人爱不释手了,这就是最大的道理。
“死远点?呵呵,我宁愿死在你的身上,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啊。”
小混混说着烂大街的话语,神色里带着说不出的轻佻。
男人在女人上面很少有谁能保持庄重的,因为这是千万年来的基本演化过程中留下来的基因。
这种基因影响了人类的最基本繁衍过程,也是一种谁都无法控制的玩意。
“孙子,就你这个样子的人,信不信我直接就能打死你?”
龙云兰脸上露出了淡淡的忧伤,本来对于这种小混混想要直接不以理喻的。
但是,这帮常年在夜场里厮混的小混混,别的本事没有,最擅长的就是死缠烂打。
很多不谙世事的小姑娘或许会感觉这个样子的家伙诙谐幽默,但是当那些真正见识过风浪的人才能知道,这些玩意最靠不住的。
“怎么打死我了,用嘴巴吗?哈哈!”
小混混哈哈大笑起来,眼中也满是猥亵之意。
这帮家伙是最难缠的玩意了,你要是稍稍不顺心的话,就会被其黏住。
狗皮膏药大概就是这么个样子了,你根本就不知道这些家伙身上有哪些底线。
“嘭!”
酒瓶子夹杂着巨大的力道应声而碎,小混混的脑袋瞬间被打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