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礼结束,逝者已矣,活着的人还要继续经受柴米油盐的考验。曾毓的长兄长姐住进了大学里的招待所,他们始终没有再踏入家门一步,那里有过他们旧时的记忆,而今却只剩父亲和另一个女人生活的痕迹。他们的生母早已如沙滩上的印记被后来的浪花所湮灭,所有人都只会把那个鸠占鹊巢的女人当做曾教授遗孀,没谁还会记得曾经存在过的那个曾太太,除了他们自己。
他们通过曾毓出面将旬旬母女约出来,打算面对面地谈谈曾教授遗产的分配。艳丽姐避而不见,拒绝出席。在她看来,自己再怎么说也是对方的继母,他们有事应该亲自登门造访,这是最起码的尊重,况且,在她心中,根本就不存在“分配”的问题。她丈夫留下来的东西,理所当然就应该是她的,谁也不能从她手里夺走。
艳丽姐不懂法,她可以执拗天真,旬旬却不敢那么乐观。曾教授生前和艳丽姐共同居住的这套房子是在婚前购买,属于他和前妻的共同财产。和艳丽姐结婚后,迫于儿女的压力,曾教授也一直没有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也就是说,艳丽姐自以为的家其实与她没有多大关系,即使她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合理权益,但恐怕最后能够分到她手上的也所剩无几。曾教授前妻的几个子女联合起来,完全有办法将她扫地出门。
最后还是旬旬代表母亲出面与继兄继姐“谈判”。旬旬再次就往事向他们道歉,并试图告诉他们,艳丽姐当年即使有错,但嫁进曾家这十几年,她尽到了妻子的本分好好照顾曾教授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天,希望他们念着曾教授的情分,不看僧面看佛面,至少让艳丽姐在丧夫之后有个安稳的晚年。
曾毓的兄姐不为所动,他们坚持自己的立场,那就是艳丽姐有权得到她应得的。父亲死后的葬丧费、抚恤金等等他们一概可以不要,只要求拿回属于他们父母的房子,如果艳丽姐非要住在里面也不是不可以,看在父亲和她也是夫妻一场,他们可以做出适当的让步,艳丽姐必须将曾教授留下的抚恤金全部拿出来,以交换那套她住习惯却并不属于她的房子。
这些条件一开出来,旬旬已经知道行不通。以艳丽姐的脾气,是宁死也不会搬走的,但要她交出已到手的抚恤金,还不如干脆要了她的命。曾毓的兄姐却说,艳丽姐不满意他们开出的条件也没有关系,那大家就法庭上见,让法律来做出公正的裁决。
他们敢于这么说,想必已清楚对簿公堂的结果只会对他们一方有利。旬旬心灰意冷,对方根本就不是为钱而来,那笔抚恤金在他们眼里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