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那边发了份合同过来,陆笙觉得这合同没什么问题,南风却把合同改得面目全非,改完之后对陆笙说,“你们这些年轻人,不知道江湖多险恶。”
陆笙:╮ ̄▽ ̄╭你可以骄傲。
最后定的合同条款绝大部分也是依着南风来的。
从此,陆笙感觉她男朋友的功能又点亮了一个“经纪人”。
徐知遥觉得拍广告真赚钱,于是建议道:“不如我们再接一个代言,那样一年的花销就赚出来啦?”
南风气道:“本末倒置!没有比赛成绩,谁找你代言?”
徐知遥:= =
穆勒从旁边飘过:“弱鸡。”
徐知遥:QAQ
晚上南风还跟陆笙商量了另外一件事:拍广告可以,但是广告剧情不、能、有、任、何、暧、昧。
这一条被他写进合同里了,虽然有点无理取闹但他非常坚持所以对方也没办法,只好答应。
不过为了防止对方打擦边球,他还是要再跟陆笙重申一次。
陆笙觉得南风的担心有点多余。
“陆笙。”南风幽幽叹了口气。
“嗯?”
“你到底有没有发现,我、在、吃、醋。”
陆笙张了张嘴,莫名的有点想笑又有点感动,小声说,“我和他又没有什么……”
“不管你有没有什么,我都会吃醋,只要你和别的男人有丝毫亲近。假如我和那个……那个谁……”南风突然卡壳了。他记忆力很好,偏偏总记不住人的名字。
陆笙心有灵犀,问道,“那个郑嘉芮?”
“对。假如我和她还有来往,每天一起加班到深夜……”
陆笙一撇嘴角,“我会吃醋。”
“对的。所以……?”
“所以我听你话啦。”陆笙搂着他的脖子亲了他一下。
“嗯,你还可以再听话一些。”
“比如?”
“比如这样……”
……
第二天陆笙发了一条微博。她早就开通了微博,不过从来没发过。这是第一条微博。
陆笙:家里有个夫管严。【笑】
网友A:汪。
网友B:汪汪汪。
网友C:汪。
网友D:汪汪。
……
这么多人在学狗叫,让陆笙一度怀疑现在狗狗也能上网了。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