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新梅小学毕业考试的时候,姚爱国终于登门了。
但蓝新梅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姚爱国居然对于技术并不是十分的热衷,他现在最缺的是钱。
在蓝新梅不在场当然即使她在场恐怕也没有发言权的情况之下,蓝祖成和姚爱国达成了协议,这就是蓝祖成出资金,姚爱国出场地,两人各占一半的投资,共同经营,收益均分,但是还有一项补充约定,就是一旦需要技术的问题,两人将重新开始股权的分配,当然那时候不是股权的说法,而是对这养鸡场的占有率计算。如果技术真的有用或者有大用的话,那么蓝祖成将占有百分之六十的股份,当然前提还有一个,就是若无特殊情况十年之内谁都不能撤资,养鸡场的日常管理和生活工作有姚爱国全权负责,外围销售,当然也可能包括技术这一方面等等一切归蓝祖成管理。
姚爱国认为他占了便宜的。
首先蓝祖成的出资两千元人民币远远的超过了他当初组建鸡场的投资,其次,场子中的事情可以说是有自己一手包办,人员的任用,工资,场地以后的建设等等一切内务蓝祖成都不插手,只不过掌握销售而已,但是这销售,好笑,只要有东西,什么人都会上门来求购的。当然对于大的方向两人都必须商量着来,因此,姚爱国提出对外,不能说出这个养鸡场是两人共有并提出了自己的理由,蓝祖成想了想,答应下来,但是却要求自己有监督和检查养殖场账目的权利。姚爱国也没有理由不答应,人家投资了这么多的资金,若是连企业的资金动向都不掌握的话,恐怕也说不过去。当然营业证和税务工商部门登记的都是两个人的名字。
姚爱国其实此时已经有了那么的一点儿私心的,因此提出对外不能公布养鸡场属于两人共有的事情。从内心讲,姚爱国当然不希望自己一手创立的养殖场和别人分享,况且他笃定只要有产品出来,一定稳赚不赔,若不是资金的问题,姚爱国是无论如何也不肯和他人合作。当形式使然,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就是自己在名义上至少在村民的口中,这养殖场还是他姚爱国自己的,这样不但方便自己的管理,当然也方便以后的变动有自己掌控。
可是,他却并没有意识到这事候在法律意义上,无论他怎么闹腾,就好像孙猴子逃不出那如来佛的手掌心一样,这养鸡场从此以后,怎么能还是他个人的呢?当然,姚爱国的小九九蓝新梅心中清楚,虽然自己上一世和这人接触并不多,不过却知道他是一个占有欲和权利欲望特别强烈的人,何况蓝新梅只想让自己的父亲搭上他这个挣钱的顺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