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给自己找点事情做。”我不知道他这些话算不算在讨好我,我干巴巴地扯出一个笑。
我留在了公司。
原因有很多,比如外面突然下起大雨,要知道冬天下雨是很可怕的,走在街上随时有种被寒冷的刀片凌迟的感觉。正巧张翔又打电话给我说他今晚不回公寓,而我的钥匙昨天才丢的。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我突然想留下来。
当晚我依然睡在他上铺。准确说不能算睡,没刷牙洗脸,也没脱衣服,就那么躺平了身子。他也差不多,直接打包好的两大袋行李放在床铺上,弓背坐着一言不发。我在很早前就忘记了一个人如果什么都不做该怎么打发时间——不玩手机,不听音乐,不看书,什么都不干就那么安静待着真是难以忍受。但傅林森不会,他能把独自安静这个状态阐述得非常好。
挨到凌晨两点多,我们才渐渐说起了话。当然谁也没有提那件事,在我们心照不宣的条约里,不触犯这片雷区是重中之重。我们瞎回忆起了在白鸟公司的那段“峥嵘岁月”,记得那时候新学员们因为某件事而集体罢课一天,跑到公司后面一个果园里去偷橘子,然后被一只凶恶的大狼狗追着咬,有三个同事都被伤到了,我跟傅林森被迫在半分钟内爬上了一颗柿子树,再摘柿子攻击它,直到把它赶跑,成功后再像两个傻子一样在树上尖叫着欢呼。说到这件事时我们都很真诚地笑了。
我因为抽烟,笑声有些沙哑。笑完我突然心虚地问他,“还会回来吧?”我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在看到那张火车票的一瞬间,我预感,他可能不会再回来了。毕竟当初他出现的时候就是那么虚无缥缈,保不准离开时也如此。“我轻轻地来,正如我轻轻地走”,我有跟人说过吗?我这一辈子最痛恨就是这句诗。自以为潇洒,其实是不想负责任的借口。
“干吗这么问?”他的声音从静谧的黑暗中传过来。
“先回答我。”
“会。”
“那就好。”
很久后,我才意识到这几句话或许代表着我们重归于好。
凌晨四点我送走了傅林森,没说再见,没说珍重,矫情的话一句都没讲。我只是陪他站在潮湿的广场上,顶着蒙蒙的小雨和上空洒下的橘黄色灯光,一直从四点出头等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