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于众,判处死刑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可话又说回来,哪有一个凶手是希望自己被处决的啊,大多数杀人犯都是尽量躲避警方的逮捕,他却大摇大摆地告诉别人他是凶手。
回想起他发的那封邮件:我想你很笨啊,这么久才发现案件的关键所在,你和那群警察们都是群废物。他是在告诉我,这么久才发现他是凶手,说明他一直都在暗示自己就是凶手。
记得吴幽丽跟我说过,他哥哥是长跑健将。我还在他们一起生活的屋子里发现了那张吴立达捧起奖杯的照片。也就是说以吴立达跑起来的速度,从校门到那个人工湖,五分钟一点都不成问题。
我整整一天都没回家,所有的饭都是在外面解决的。警方也是连夜搜查。只可惜,没有任何消息。唐赫已经派人在钟表下面蹲点了,甚至还爬上了钟表的背面查看,都没有发现任何可疑迹象。我们已经快要透支了。这两天以来,我脸上的胡须长出了许多,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从昨晚就没有吃一顿饭。琴聪找到我的时候,我正缩在家里看日记。
“给,我买了两个包子。”
“我不想吃,你吃吧!”
她把包子放在桌子上。走过来坐在我身边:“还在看日记啊?这个时间了,找不到证据也没办法了。还是考虑考虑如何救人吧?”
“不,一定能找到的,一定能。”我头也不抬地一页一页看日记。
“你是想通过笔迹找线索么?”
“是的,我想看到的是‘吴立达’在日记里亲手写下自己的姓名,这本日记是他仿造的,所有的故事都是他亲手捏造的。里面一定有他写自己名字的时候。其实我已经找到了两个,但这不足以定罪,他要是在被抓住以后否认这点就前功尽弃了。”
琴聪在一旁思考起来,突然,她打了个响指:“有了,太简单了。你等我半个小时,我去去就来!”
我合上日记,躺在床上闭目养神。大概过了四十分钟,琴聪出现在我身边,她将一张CD交在我手中。
“看,就是这个,打开它!快点!”
我打开之后,她指了指CD的内封面,我看到吴立达的签名,那字迹和日记本上的一模一样。他因为模仿别人的笔迹太久,已经到了无法改过来的地步。我高兴得哭了出来,看到我喜极而泣,琴聪也高兴得笑了。
我立刻将这一发现告诉了还在外面执勤的唐赫,他说看来把日记托付给我保管是正确的选择。他提示我看看王大爷的登记簿,上面签的“卓伟”两个字是不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