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对,这比群众的信念明智不了多少。普选的教条今天就有着过去的宗教所具有的威力。演说家和作家在提到它时表现出的恭敬与媚态,即使路易十四也无缘享受。因此对于它必须采取和对待宗教教条一样的立场,只有时间能够对它发生影响。
此外,破坏这种教条的努力更是无用,因为它具有一种对自己有利的外表。
托克维尔正确地指出,“在平等的时代,人们并不相信有关他们彼此之间全都一样的说法,但是这种比喻却使他们几乎毫无节制地信赖公众的判断力,其原因就在于,所有的人同样开明似乎是不太可能的,真理并不会与人数上的优势携手同行。”
对选举权加以限制,如果必要的话,把这种权利限制在聪明人中间,如此便可认为,这样做会改进群众投票的结果吗?我永远也无法承认会出现这种情况,这是基于我已经说过的理由,即一切集体,不管其成员如何,全都患有智力低下症。在群体中,人们总是倾向于变得智力平平,在一般性问题上,40名院土的投票不会比40个卖水人所投的票更高明。我一点都不相信,如果只让有教养的和受过教育的人成为选民,受到谴责的普选的投票结果就会大为不同。一个人不会因为通晓希腊语或数学,因为是个建筑师、兽医、医生或大律师,便掌握了特殊的智力或社会问题。我们的政治经济学家全都受过高等教育,他们大都是教授或学者,然而他们何曾就哪个普遍性问题——贸易保护、双本位制等等——取得过一致意见?原因就在于,他们的学问不过是我们的普遍无知的一种十分弱化了的形式。在社会问题上,由于未知的因素数量众多,从本质上说人们的无知没有什么两样。
因此,完全由掌握各种学问的人组成的选民,他们的投票结果不会比现在的情况好多少。他们将仍然主要受自己的感情和党派精神的支配。对于那些我们现在必须对付的困难,我们还是一个也解决不了,而且我们肯定会受到身份团体暴政的压迫。
群众的选举权不管是受到限制还是普遍给予,不管是在共和制还是君主制之下行使这种权利,不管是在法国、比利时、德国、葡萄牙或西班牙,都是一样的;说一千道一万,它所表达的不过是一个种族示意识的向往和需要。在每个国家,当选者的一般意见都反映着种族的禀性,而我们看到,这种禀性从一代人到下一代人,不会有显著的变化。
由此可见。我们一再遇到种族这个基本概念。我们经常遇到它,由此会产生另一种认识,即各种制度和政府对一个民族印生活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