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翻出难得一用的化妆品扫眉勾眼、涂唇修容。化的几乎是透明妆,却又比不化时更富立体感。又用电棒将垂直胸前散至肩后的发尾端以四十五度的倾斜角卷成自然地波弯。我选了件黑色立领的长款羊绒呢大衣,内搭水红色修身V领毛衣裙,穿上前一天刚买的深棕色过膝靴。
我看着镜中的自己,有着知性而又透着魅惑的美感。我鼓了鼓气,昂首出门。
其实见老情人与见情敌时的心情是大差不差的。精心的打扮也并非是为了让对方再度倾心抑或后悔当初未能好好把握,而只是尽可能的让他看到自己如今的境况,让他明白没有他的日子也不是多么的糟糕。
付远见我时眸中一动,继而还是挂上一副温暖得依旧如那个午后的笑容。我微笑着对他侧首点头。不是我有意作态,这只是我待人的招牌动作和表情。
面对他,我笑的疏离,仿佛是在接见一位初识不久的客人。而我也谈的随意,又像是在面对一位许久不见得老朋友。
“那时你就很漂亮。”
我笑而不答,直视他的眼睛。
“那时是漂亮得可爱,活泼好动伶牙俐齿。现在是漂亮得矜持。果然是女大十八变,转眼间已经是大姑娘了。”
我笑着后靠在椅背上:“不久就是老姑娘了。”
他笑笑看我,貌似随意地说:“怎么?没打算过什么时候嫁人?”
我握着酒杯有意无意地用指甲敲着杯壁:“怎么会没打算?中国现在男女比例失调得严重,有点良心的都不能再给社会增加负担了。”
他并未追问,轻叹一口气:“出国前,我和以前的女朋友分手了。”
听到那话的我只是在心里默算着他们在一起的年份。如他所说从高中到分手那年刚好七年。张爱玲说:“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七年!对她抑或他来说或许已是所有的年华了。我俩的那段情事对那漫长的七年来说不过是小小的插曲而已。那对我来说是懵懂的初恋,无疑是不可替代的。而对他来说,占满他回忆的恐怕都是他与她七年的琐碎。或许我也在这琐碎当中,可我却是以“他们感情的间隙”的身份出现,而不是“他喜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