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区别》

第3章(第2页)

就算是匿名发帖也会白白遭受质疑,心里怪堵得慌。

然后我便想起了‘平行时空’这个概念,之前在网上刷到过一个故事,博主说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在某次打完羽毛球时,去拣球了之后就突然消失了。

人间蒸发一样,周围所有人都不记得这个人的存在。

于是网友们开始了大致两种猜测:

一.那扇门之后连接着平行时空;

二.博主本身具有精神分裂之类的症状,那个所谓的好朋友,实质上就是博主自己幻想出来的,消失是必然。

以前好像在什么什么杂志上看到过,说许多儿童在小时候都会幻想出一个并不存在的好朋友,随着年纪增长,那位好朋友会逐渐淡出人生轨迹。

难道我还像小孩子一样惧怕孤独,一样渴望玩伴吗?

不是吧。

26岁的我比我想象中的瘦多了,可能是老毛病还在犯吧,我睡眠不好,从初中就总是头疼,一疼就吃布洛芬。

而且首选蓝色布洛芬,比橘色剂量大,我觉得见效快。

就这么吃啊吃啊发现怎么胃也开始绞痛,直到飞哥一脸惊讶告诉我布洛芬伤胃不能空腹服用这一事实。

26岁的我比我想象中的精致,染着浅色头发,还有好几个耳钉,那天没细数。

看上去不像是不热爱生活的样子,瑕疵顶多就是黑眼圈大点,憔悴点。

我为什么要做那样的选择呢?

我趴在课桌上,这样想东想西,每天的作业都由科代表记在后黑板的框里,我不关注框里的内容,只偶尔帮着出一下板报。

为什么是偶尔呢?原因很简单,有次不贴合主题画了一个巨大的金克丝,我就被班主任从包办贬为偶尔了。

我本来挺喜欢画画的,小学四年级的梦想是去做梦幻糕点师,小学五年级换了同桌,是个画画很厉害的女孩子。

怎么说呢,她属于天赋型,头身比掌握得很好。

那时候流行拜师,她就做了我师傅,每天帮我改画。

我画的人物多少有些‘残疾’,不会画手也不会画脚,经常被她吐槽,这里还有那里有点奇怪。

初中以后我们还是分在一个班,虽然不是同桌了。

初一初二我都很叛逆,和家里关系不好,在要求不严格的老师课堂上我不听课,用手机在桌底下看小说。

在要求严格的老师的课堂上我也不听课,就用画册画画,大多以临摹为主,画册费了不少。

那时候大部分老师都放弃我了,只要不影响其他同学,不违反课堂纪律,我干什么他们都无所谓。

英语报纸的每一个单元我都不写,就写个名字学号交上去,发下来有时候老师连零分都懒得给。

有一段时间班里要成立三人学习小组,班主任不死心,要拉我一把,给我安排了一个绝佳位置,被我拒绝。

在所有人都三张小桌并一排的时候,我自己把桌子拉到左边靠窗最后一排,背靠着清洁室的墙,不碍眼多自在。

大部分老师应该就是那个时候选择放弃我的。

也不是所有老师都乐于批评,有次历史课,老师走过来看我画得专心,她看了我一会儿,我以为她要没收我的画册,没想到她问了我一句,你会画流川枫吗?

我说谁?她说流川枫,灌篮高手里的,很帅。

然后在我课本上写了流川枫三个字,我顿时想起初一的时候她讲到古代货币时,在黑板上画的‘孔方兄’,抽象、太抽象。

下课了拿着手机百度图片,粗略了解了一下灌篮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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