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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的审判厅里,婆婆和老公像两个丧家之犬,低着头,看着地板。听着法官铿锵有力的声音,宣布他们的罪行和刑期。
“被告人刘娟,因为故意杀人罪,依照我国刑法第232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处无期徒刑。”法官清冷的声音在整个法庭上空回荡,婆婆颤抖着,她的脸色变得煞白。
紧接着,法官将视线转向了我的前夫。“被告人林一,因为故意杀人罪,作为从犯,依照我国刑法第232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老公低头,深深地叹了口气,他的脸上满是悔恨和痛苦。
我坐在旁听席上,心里五味杂陈,但更多的是释然。我终于从这场噩梦中解脱出来,一身轻。
离婚协议也很顺利地通过了,我在离婚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感觉就像从沉重的负担中摆脱出来。
我又回到了我自己,我又是我,那个独立、勇敢、不再背负痛苦记忆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