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到现在, 《流浪记》已经写的差不多了, 穆琼打算尽快完结。
他写《流浪记》, 是因为见到了那些四处流浪的孩子悲惨的生活, 更是为了记录下这个时代。
他在现代的时候, 看过很多民国时期的书, 这些书很多都写的非常好,但很少有将这个时代的物价还有百姓生活情况之类详细写下的。
而他写的《流浪记》,还就是一部这样的作品。
穆琼觉得,《流浪记》这部书,兴许会成为后世研究民国历史的人的必读书。
至于《流浪记》完结后的新书……穆琼打算写一个丝绸世家的小少爷。
郑润泽照旧提前给了稿费。
穆琼拿着稿费,就去了教育月刊编辑部。
不知不觉, 他穿越来这个世界,已经一年了。
一年前, 他穷困潦倒,一年后的今天, 却有了房子,身边也有了不少钱。
当然了, 这一年他真的很忙。
穆琼上辈子因为身体不好寿命不长的缘故, 一直很珍惜自己的时间, 但就算这样, 也不曾像这一年一样, 过得这么充实过。
教育月刊编辑部, 大家都在忙着。
如今这部杂志已经不缺稿子了,甚至稿子还挺多。而那些寄来的投稿普通编辑看过之后, 觉得好看的,就会选出来,最后统一交给穆琼。
穆琼会将那些稿子一一看过,合适的留下,不合适的就让人退回去,那些不合适但是写的好的,他还会给点建议,让对方去别处投稿,或者干脆全部写完了再出书。
他看东西很快,在没有手机之类的东西分他的心的情况下,只花了一个多小时,就把这部分工作做完了。
然后,他就拿出稿纸,开始写《流浪记》的结尾。
《流浪记》里的豆豆的生活,过得非常精彩。
书里的季节,已经从夏天变成了冬天。
天气越来越冷,豆豆为了能暖和一点,晚上睡在垃圾车里,白天去躲在饭店后厨的烟囱下取暖。
他还跟着人去翻垃圾桶。
有一次,他们翻到了一包大户人家的旧衣服。
为了不让别人捡走自己的衣服穿,扔衣服的人刻意用剪刀把衣服剪碎了,但那些乞丐,还是将那些衣服一抢而空,也就一条给小女孩穿的蕾丝裙没人要。
这裙子虽然漂亮,但一点都不保暖,因为缀满了蕾丝了,连做抹布都不行——太粗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