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的郑执,还只是一个刚刚大专毕业的毛头小子。那时,他从家乡的小县城来到这个大都市,本以为可以凭着自己的努力出人头地,不想打的第一份工便遇到了无良老板,不仅找借口克扣了他两个多月的工资,还“没收”了他五千块钱押金。他去找老板理论,老板非但不理他,还想开车逃走。郑执心里一急,跑过去便一把扒住老板的车窗。老板猛踩油门,想通过加速来逼他放手,不想郑执的拗劲上来,死都不肯撒手。就在他的双脚即将被车子拖得血肉模糊时,正在路上执勤的常路青看到了这一幕,拦下车子,也救下了郑执。在了解了双方情况后,常路青将两人带回了派出所。他将那老板拎进了审讯室中,也不知用了什么方法,总之,当那老板再从里面出来时,不仅连连向郑执承认错误,而且立刻上派出所外不远的提款机上提出了一万块钱,战战兢兢地递到常路青手中。
常路青接过钱,然后对着老板一瞪眼:“滚蛋!”
老板好像得了特赦令一样,一溜烟地迅速消失。
见那人走了,常路青才转回头来,他将钱塞到郑执手里:“拿着,下次打工的时候长点心,找个正经的老板。”
捧着那一万块钱,郑执感觉眼前的常路青如此高大,仿佛一座闪光的神像。
常路青本没打算多说,可是看郑执那有些呆愣的样子,想了想还是忍不住批评教育道:“就算要工资,也不能这么玩命,今天我要是再晚点到不只你这双脚保不住,人都可能会没命。人要是命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记住,什么也没有命重要,知道没?”
郑执感激地点点头。自从小时候父亲去世,母亲又跟人跑了之后,无论是在村里还是在学校,自己不是被人欺负就是被人无视,从来没有人真正关心过自己,帮助过自己。眼前的常路青,让他想起了他早亡的父亲,他隐约记得,当初父亲还活着的时候,曾经帮他打跑过欺负他的坏孩子。当时父亲的形象,就如此刻的常路青一样高大。
大概就是从那一刻起,仰慕的种子便在心中生根发芽。
之后的一段日子,他经常会去当初遇到常路青的路口——既然他是在那里执勤,那么自己去那里应该能再遇到他。常路青一开始以为是巧合,次数多了便也明白了。几次下来,两人慢慢也就成了朋友。郑执开始了解常路青的点点滴滴,他知道常路青家境也不是十分好,也是靠自己的努力才获得警察的工作;他知道他有一个很喜欢的女朋友,那女朋友不仅家里条件好,而且长得也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