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个概念的热门拥护者,高端黑客圈子的能量远超外界想象,但他们的人身安全和所掌握的巨大权力比不值一提。黑色产业链比毒品贸易更赚钱,但黑客却不像是毒枭一样拥有自己的保镖队伍,大部分亿万富翁都在偏僻市区的一角过着自己的隐居生活,我们的财富来自于网络,也一样用网络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安全。黑客通常有个固定的活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我们能做到监控静默——这意思就是,我们永远不会出现在监控录像里。对于这天网社会来说,我们是不存在的隐形人。”
“你就是监控静默的爱用人群。”刘瑕用总结的口吻,心平气和地说,“月湖山庄当然在你的势力范围里,我住的小区……办公楼……你喜欢用智能驾驶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主要是我也确实不喜欢接触阳光和人群……”沈钦嘀咕地说,谈技术时的酷劲消失了,他偷偷地看她的脸色,明显在琢磨刘瑕现在的心情:对他‘以身为饵’的决定,刘瑕并没有反对,只是平静地说了一句话,‘没有我的话,你能出现在人群里吗?’
——沈钦当时的表情,和张局答应他的表情一样,都是捏着鼻子往下咽shi……不过,和张局一样,捏着鼻子也只能咽下去了,再怎么注重她的安全,他也得承认,没有刘瑕的陪同,他连踏入芬兰型社交空间都做不到,更别说是晚上的南京路街头了。
再再再次窥探了她的表情,但还是一无所获之后,沈钦怀着那有些心虚的语气继续说,“不过……也有这方面的考虑啦,这就像是那些间谍走路都喜欢低头、戴帽子是一个道理,做黑客这行的都有点职业病,越少曝光越安全。”
刘瑕嗯了一声,并没有继续往下追问,甚至都没有注意身边来来往往的行人:威尔森已经知道了她是靠步态破案的,他当然改不掉步态,但一个更简单的破解办法是不要走在她的视线范围内,以他的反侦察意识来说 ,这一点肯定能带到。
“所以,这就是你起网名的原因吗?暮色之王……因为你不喜欢在白天出门?”她换了个话题,“还是因为当时你很喜欢《暮光之城》?”
沈钦脸有点红:行走在人群中,对他来说依然是很值得紧张的一件事,但注意力更集中于对话之后,他渐渐放松下来了,现在已经不再提早夸张地做出闪避,躲避和他擦肩而过的每一个路人。“……是因为我当时很喜欢《暮光之城》。”
他是用破釜沉舟的沉痛语气承认的,仿佛已经预料到了承认的后果:在美国,喜欢《暮光之城》基本可以和脑残少女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