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等号,就像是喜欢JustinBieber一样,承认这一点会让一个成年人迅速沦落到社交生物链的底层,招致各种理直气壮的鄙视和嘲笑。
刘瑕没有免俗,她的眼睛眯了起来,沈钦发射过一个可怜的狗狗眼神,像是在央求她嘴下留情,他已经完全不在乎迎面而来的外地游客们了。一个追逐荧光竹蜻蜓的小贩差点撞到他,都未能引起他的畏缩。和刘瑕在一起的时候,他越来越容易放松和快乐了。
刘瑕的眼睛继续眯成两弯好看的月牙,沈钦显得更可怜巴巴的,他举起双手,把她当佛祖求饶地拜拜,惹来路边人善意的笑声——不少人早就注意到了这对漂亮的小情侣,好几个孩子甚至好奇地跟着他们好几步路,来来回回地看着这对‘比模特还漂亮’的大哥哥大姐姐。
“好啦好啦,其实喜欢《暮光之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起码对你来说应该很自然。”刘瑕最终也绷不住了,她笑开了摆摆手,“爱德华不就从来不出现在阳光下吗,你不喜欢阳光和人群,很容易就能把自己投射到他身上,再说,《暮光之城》发行的时候你几岁?16、17?正是很适合这种小说的脑残年纪。只要喜欢的不是《五十度灰》都还OK——如果你喜欢五十度灰,一定要先告诉我,让我做好准备。”
沈钦的脸一下烧得通红,他结结巴巴,不肯被刘瑕的暗示吓倒,“为……为什么要先告诉你,你你……你要做什么准备?”
“噢,这样当我在你家随便打开一扇门,看到一屋子皮鞭的时候才不会被吓到啊。”刘瑕对他无辜地眨眨眼,“不然呢?你以为是做什么准备?”
“你你你……”沈钦结巴得更厉害了,他一跺脚,“你欺负人!”
“哈哈……”刘瑕笑,看到沈钦毫不在意地分开人群,穿过一群外地游客团,同时回头和她争辩,她的笑容更明亮,放慢脚步等他赶上来:抛开最终目的的风险不谈,这个任务其实对沈钦的治疗很有帮助,有个明确的目标在,他的自我意识降低了不少,融入人群也变得更简单,这是个很好的开始。“就是这里了,走吧。”
“真的要去吗?”沈钦有点畏难。
刘瑕干脆推着他往前走,“多运动对你有好处。”
“但是……”沈钦脚下生根,磨磨蹭蹭,“但是……”
“没有但是。”刘瑕把他推进前方的羽毛球馆,不由分说,语气已带上点娇嗔。“少年,动起来!”
每一次追凶行动,实际上都是警察和匪徒之间的心理博弈,双方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