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找过他。他和案子有什么关系?”
“他是当年舞厅的老板兼音响师,此人弹了一手好吉他,每天酒吧打烊以后,他就招几个学生练琴,我想,他会不会收了——”
我知道唐赫要说什么,他和我此刻想到了一起。
“现在谈谈如何得知李朵诗被绑架的地点吧,这个才是关键,争取在她被吊上钟表之前抓住犯人。”
唐赫迟疑了片刻,他说:“想要抓捕一个人必须知道对方的动机是什么,不能随便抓人的。”
“你到底帮不帮忙,不帮忙就算了,我自己来!”
“帮是肯定帮的,你得有证据啊,你快点找到证据才行。我已经派人去搜寻李朵诗的下落了,你也快点想想才行。我挂了,先提醒你一下,我觉得李朵诗采取步行这一点很重要。”
我也立刻动身寻找李朵诗。按照唐赫的提醒,我先乘车到了李朵诗家所在的小区门口,以最快的速度朝那家酒吧走去,之所以选择最快的速度,就是想估算出她最快到达目的地所用时间的极限。我用了四十分钟到了酒吧。然后我又采取最迂回的方式折返回小区,用了大概一小时十分钟的时间。这样算来,李朵诗用最迂回的最慢速度行走大概需要一个小时,也就是说李朵诗最快到达目的地需要四十多分左右。而酒吧最晚在十二点打烊,就算她是八九点到达酒吧开始询问,也不可能半夜三点才回到家,就是说这段时间里,她去做了别的事情,再以步行的方式回到家,花费同样的时间。刨去路上的用时,从十二点到三点,她有两小时零二十分钟的时间都在外面。这段时间里,她做了什么无从知晓。
我边走边想这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如果她去了别处,那么在路上的时间就会延长,她到底去了哪里啊?我漫无目的地往回走,忽然,我想起来那张夹在日记里的门票。难道她去跟那个人要了门票,然后来到我家,将门票夹在了日记里?
兴许朵诗她早就偷偷配了一把我家的门钥匙,那回在我家门口碰到她也是巧合。她骗我说要来家里找落下的东西,也许只是正好要离开罢了。
我立刻冲回家。第一时间翻阅那个日记本,突然间,我傻眼了。日记的张数还是没有变,可是那上面却被红笔圈出了一个个的小圆圈,还在字迹的下面画上了波浪线,这些都是曾经没有出现过的。难道是她在我离开住处的时间里偷偷阅读了日记?
后来,她的行踪被发现了,或者她亲自找那个人要门票的时候,二人发生了争执?
我耐下心研究那些